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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3日 19:12 星期五

【通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2/7/2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许政 [2022] 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日   


许昌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序言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许昌市教育事业承担着为我市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目标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的历史使命,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更加突出。为全面落实《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家“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许昌市教育事业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许昌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许昌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谋改革、图发展、创一流、争第一,建设中原教育强市”工作目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教育投入持续加大,硬件设施更加完善,优质资源快速扩充,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发展难题有效破解,书写了许昌教育发展史上更加绚丽的一笔,为全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在教育事业中的领导地位,我市成立了教育攻坚指挥部,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全力推进基础教育三年攻坚工作。深化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改革。按照《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率先在许昌实验小学等7所试点学校选优配强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实绩优的学校党组织书记,把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教育改革发展优势。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按照《许昌市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专项方案》,2019年研究确定市直、东城区、开发区和示范区18所学校为首批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单位,完善中小学校长管理机制,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各级各类教育取得新成就

1.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抓手,坚持公益普惠根本方向,深入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无证园、民办园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不断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率和覆盖率,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建设100所幼儿园,新增学位2.7万个。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高于全省90%的平均水平。许昌市被确定为省幼教食育试点市,2所幼儿园被确定为“河南食育推广基地”,48所幼儿园被确定为“百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试点园,其中27所幼儿园获得省级家园共育示范园称号,6所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园,30所幼儿园被评为市级示范园。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项目建设为统领,按照“老城扩容”“新区发展”和“农村提质”并举的工作思路,统筹全面改薄、城镇扩容和消除大班额等专项规划,全面优化中小学布局,切实解决城市学校入学难、大班额和农村学校条件差、资源不均衡的问题。采取“腾建并举”的方式,老城区机关单位迁转、腾退场所优先用于教育,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扩增教育资源存量。在新城区和城市郊区,采取新建学校的方式拉动城镇化进程,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在农村,以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为抓手,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将100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12所,累计增加学位13.4万个,有效缓解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2018年底全市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均达到国家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的“20条底线”要求。

3.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有效提升。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扎实做好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学校项目建设。制定出台《许昌市新高考行动计划》,确立行动计划三年目标,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及跟踪监测机制,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实施《许昌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认真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落实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转变教育观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与新高考相适应的各项机制。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许昌高中被命名为河南省首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许昌市被教育部列为河南省第一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市。

4.特殊教育持续向好。认真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在全面加强听障、视障教育的同时,完善发展智障教育,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

5.职业教育攻坚扎实推进。通过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加大投入,盘活资源,优化结构,职业教育面貌焕然一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成功创建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双高工程之“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许昌陶瓷职业学院由禹州市迁入许昌市区。许昌市区建成占地800余亩的职教园区,3所中职学校顺利搬迁入驻。每个县(市、区)均建成一所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于一体的中等职业学校,彻底改变了中职学校弱、散、小的局面。通过抓队伍、建专业、重大赛等举措,有效提升职教内涵,“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提高。成立许昌市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实现职教园区3所中职学校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启动职业教育融合提质计划,组织开展校企融合对接活动,全市五大支柱产业的32家龙头企业与10所职业院校交流合作。开展中德职教交流活动,开办“双元制”育人模式试点班。“十三五”期间,已建成3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4所省级职业教育特色校、7所数字化校园、1个产教融合项目、2个省级高水平学校建设项目、4个高水平专业(群)项目。中职招生规模呈逐年增加趋势,年均增长10%以上,中职在校生近4万人。

6.高等教育转型发展。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有效扩大,办学质量明显提升,高等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许昌学院入选国家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19个专业入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河南农业大学许昌校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郑州轻工业大学禹州校区实现招生,中原科技学院转设落户许昌,实现开工建设。

(三)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深化

推进“县管校聘”。按照《许昌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专项方案》的要求,分批启动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市、区)为主、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试点县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经验基础上,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市直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教育部门对教职工编制总量、岗位总量进行统一调配使用,切实解决“县管”问题。目前全市已有1009所公办学校、3.8万名教职工参与“校聘”,其中,跨校竞聘上岗1071人,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一调剂上岗241人。建立教师储备制度。实行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相结合,建立教师储备制度。按不超过编制总量10%的比例招聘城市特岗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极大缓解因病产假、脱产培训等造成的教师空岗缺员问题。到2020年底,全市共考核招教3500余人,城市特岗教师150余人。推进集团化办学。采取“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城区校+乡村校”等模式组建教育集团,使优质资源快速扩充。全市成立教育集团174个,辐射568所中小学,使一大批薄弱学校迅速改变落后面貌,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快速提高。改革中招评价制度。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导向的新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与方式,为全省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供许昌经验。

(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建立教师教育、监督、激励等工作制度,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我市2名教师荣获“河南最美教师”称号。市教育局从2017年开始连续4年组织师德巡回报告团到市直和各县(市、区)宣讲32场,直接受众18000余人次;2018年起将“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纳入“市长教育质量奖”表彰范围,3年来累计通报表彰318人。精心组织各类培训。全面完成“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全员继续教育培训,49600余人参训;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级培训,共培训教师136766人次,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创新名师培养方式。成立“三名”工作室221个,其中全国名校长及教学名家工作室20个、省级工作室8个、市级工作室36个、县级工作室157个,遴选和培育工作室骨干成员2735人。建立中小学教师梯级攀升体系。加强名师优师培养,培养中原教学名师2人、中原名师5人、省级名师267人、省级骨干教师1486人、市级名师272人、市级骨干教师3450人。及时补充农村学校教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5年共招录农村特岗教师2260人。

(五)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经常性教育投入总量大幅度增加,各学段生均经费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总投入达到361.94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加144.34亿元,增幅达66.3%。构建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链条生均拨款制度,使各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有制度可依、有标准可行。全市各级政府落实教育投入责任,基本实现了两个“只增不减”。2017年许昌市委、市政府实施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工程,增加投资近100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92所,幼儿园99所,新增学位17.23万个,有效破解大班额、入学难问题。持续加大信息化投入和建设力度,建成覆盖市、县、乡、校四级网络应用体系,全市中小学班班通配备率达100%,安全校园监控系统覆盖率达93%,学生和家长网络空间开通率达60%以上。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率、多媒体教室配置率年度增长率均在10%以上,教育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各项指标名列全省前列。

(六)教育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有效防范和应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各类事件,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治理,全市共排查培训机构2167家,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452家,规范办学行为,净化培训市场。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年度监督评价工作。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成立许昌市教育督导团,负责各项教育法规和市政府教育发展重点项目的督导工作,督学督政双管齐下。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常态化挂牌督导,规范教育行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进行复查、开展“五项治理”等专项督导工作。


二、“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环境条件

“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环境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迈入新时代,迎接新挑战,构建教育现代化新形态,教育承担着极其重要的历史使命。

从国家情况看,我国发展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阶段,各项事业继续发展,具有很多有利条件和机遇。教育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力保障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必须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加快培养创新人才。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需要更宏大的视野,更高位的思维,更重大的举措。

从全省情况看,河南地处中原,人力资源丰富,产业配套齐全,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全省经济社会处于更大更快的发展关键时期,要做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品位和质量,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

从我市情况看,许昌市地处中原腹地,是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城市之一。历史积淀厚重,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结构合理,发展空间巨大。实现充满个性的“产业许昌、文化许昌、宜居许昌、诚信许昌”发展目标,需要汇集各方智慧,形成发展共识与改革合力,这对许昌教育事业创新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够契合,发展不均衡、不全面的矛盾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素质教育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还不够健全;教育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优质教育资源难以满足需求;教育各项体制、机制相对滞后;教育多元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评价方式较为单一;教育投入总体不足,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教育事业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结构性师资缺乏问题亟待解决,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不能满足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要求,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亟待提高。

“十四五”时期我市教育既要抓住机遇,又要直面挑战。要充分正视问题和矛盾,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许昌市“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教育改革和创新为根本动力,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着力“固强项、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许昌市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对教育事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努力破解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不充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真正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坚持新发展理念。教育事业要以发展为根本,以创新为核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坚持质量为主,注重内涵发展,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协调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教学方式与学习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增强教师事业成就感,确保实现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改革发展许昌经验和许昌方案。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深化教育评价为抓手,进一步加大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关注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推动教育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以改革求创新,在互容互鉴中实现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致力实现“五个发展”:学前教育更加普惠发展,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更加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发展,高等教育深化内涵发展。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主导地位。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中原教育强市,使许昌教育总体实力和质量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1.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到202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公办园在园幼儿比力争达到50%。学前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优质均衡为着力点,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和民办协调发展的格局。优化学校布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率达到90%,在全省率先实现优质均衡。

3.普通高中特色多元发展。到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93%,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探索和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4.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实施职业教育融合提质计划,推动中高职院校联动发展。充分发挥许昌市中高职职业教育发展联盟作用。深化校企融合,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参与率达到100%,“双元制”育人模式得到推广,初步构建许昌特色、全省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3—5所高水平职业院校、4—6个高水平专业(群)和5个产教融合型职教集团,每所职业院校均建成1—2个重点示范专业(群)和2—4个特色专业(群),职业院校年招生规模扩大到3万名,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8万名以上。

5.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携手打造校地合作新模式,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深化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更高质量共同发展。深化与河南农业大学的校地合作,积极推动许昌学院、中原科技学院许昌校区建设。大力支持许昌学院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协助许昌学院建成学科专业有特色、人才培养有质量、服务地方贡献大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德树人、以智启人、以体健人、以美化人、以劳育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各学段,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构建我市学校德育工作体系,精心打造我市德育品牌。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发挥思政课育人作用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铸魂育人。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引导广大学生学习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我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全领域。持续开展宣讲巡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全覆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品德修养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把我市三国文化、钧瓷文化等家乡文化元素融入教育全过程,培养具有许昌风格、中国气派、全球视野的优秀人才。

(二)强化思想品德教育,营造大思政育人环境

坚持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强化课堂教学主阵地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传统教学与现代化教学手段相结合,全面提升思政课教育实效。实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铸魂工程”,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实施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完善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提升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能力,培养一批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育一批思政名师工作室。继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两创两争”“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三)完善思政课课程建设,建立高质量思政课课程体系

推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实施立德树人示范校创建工程,培育1所高校、5所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50所中小学成为省级立德树人示范校。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壮大思想政治工作力量。深入实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优秀的高校青年政治骨干。实施网络思政育人工程,培育一批网络思政工作室,打造“思政名师+时政热点+思政育人”工作模式,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学生学思践悟,提高网络思政育人成效。实施课程思政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打造50门思政功能发挥良好的样板课程,选树20个优秀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2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1个实施课程思政成效显著的本科示范高校。建立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机制,建立许昌市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完善思政课教师“手拉手”备课机制。发挥好所有课程的育人作用,每门课程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形成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有机融合的协同育人格局。完善各类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构建党、团、队相衔接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

提升学生学习素养。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规范和规程,在优化“教”的同时,全面关注“学”的过程,加强教学研究,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维方法,遵循学生认知与成长规律,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品质,改进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和学习风气,提升学习动力和学习能力。增强学生的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进一步整合许昌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和许昌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平台。整合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多种评价手段,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价内容、标准、方式,明确实施步骤、职责分工、时间节点,推动综合素质评价走向深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构建“五育并举”体系。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引导学生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智育水平,贯彻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念,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开足开齐体育课,深入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升学生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在中小学生劳动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培养学生扎实的劳动能力、丰富的劳动情感、高尚的劳动精神。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健康心理品质,强健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全面提升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教育治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护理能力。加强校内与校外的有机统一,协同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共育,共同助力学生全面整体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法治安全教育,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强化法治教育内容,挖掘学科课程中法治因素,充分利用主题教育、团队活动和学生社团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管理实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升校园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扎实开展日常安全教育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校园安防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构建“互联网+校园安全”体系。建成许昌市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平台,重点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引导学生树立粮食安全观,坚决制止学校餐饮浪费等行为。强化国防教育,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



五、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方向,不断完善我市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制度,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区域和学校间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加强学前教育普惠扩容提质

根据许昌市城镇化发展最新态势,“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70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及时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提升公办园比例,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家园共育示范园创建,鼓励名园托管或结对帮扶分园,提高各类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园的办学质量。加大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健全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建立大数据分析与监测体系,每年及时发布应建学校和应增学位数。统筹规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0所。实施规范校、特色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新建学校继续推行名校代管,农村学校推行“名校+弱校”“名校+城郊(农村)校”“乡镇中心校+小规模学校”等集团化办学模式,改善乡村办学条件,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配足配齐配优理化生实验室、学科功能室和体音美器材,提升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使标准化学校达标率不低于85%。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探索智慧教育发展新模式。有效推进学位预警机制,全面消除大班额。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探索开展研学游学实践活动,总结完善中招考试改革试点经验,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制定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设丰富多彩的特色课程,为不同潜质学生提供更多发展通道和空间。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结合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规律和大数据分析,探索基于校情的选课走班模式。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突出实验教学,开展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着力培养适应学生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努力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为新课程改革实施提供保障。重点推动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校自主特色发展,构建良好育人生态,逐步形成优质化、多元化、特色化普通高中发展格局。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初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和从业人员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全面提升现有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高中14所。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和特色发展工程,打造许昌办学特色,培育一批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性教学创新基地、省级示范学科、育人方式改革研究课题,聚焦竞赛课程、国际课程、培优课程以及人文、数理、体艺、科技等特色项目,普通高中一本、二本及“双一流”上线人数和上线率逐年提高。

(四)完善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建立健全资助体系,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充实优化特教专业队伍结构,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提升特教教师专业素养。健全特教教师考核机制,科学全面评价特教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以维护残疾人教育权利为出发点,以全面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满足残疾人不断增强的教育需求。支持职业教育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六、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当增加中职教育学位,稳步扩大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规模,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一)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省“双高计划”建设,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提质。强化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将专科层次高职学校建设成集就业、升学、培训、创新于一体的区域技术技能教育资源聚集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许昌市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确保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一半以上。加强技能和教学大赛等工作,推进职业教育竞赛活动体系化、教学化、全员化。支持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许昌北方电子科技学校申办高等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拓展办学空间。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成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任务,支持其申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或试办本科层次职教专业。

(二)提升职业教育融合度,全面深化校企融合

落实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紧扣许昌市重点发展的六大新兴产业、三大优势主导产业和三大传统产业,大力推动职业院校专业产业对接,开办契合产业发展的专业。建立专业预警调控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专业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深化校企合作,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联盟,支持区域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强化合作,培育申报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院校,组建7个以上产教融合型集团,打造2个以上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3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5个以上产教融合示范性产业学院,支持建设一批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产教融合项目。

(三)深化改革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培育一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开发国际通用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中德职教交流,推广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以我市中德产业园为依托,探索建设中德“双元制”考培中心,开展适合“中国制造2025”的“双元制”教育,支持许昌技术经济学校创办许昌中德职业学院。积极探索推行订单式培养等新型育人模式,进一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发展高地

稳步推进职教高地建设。印发《许昌市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积极创建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建设实质性运行的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许昌市示范性产业学院。支持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与企业共建电梯、智慧电力等技术技能协同创新中心,组建电气装备职教集团。

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持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任务。支持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完成省级“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争取国家级“双高计划”项目。支持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优质特色专业开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创造条件申报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探索开展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支持许昌科技学校、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完成中职学校省级“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到2025年,全市打造4所以上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0个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加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力度,引导各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分别建成1个以上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规划建设一批许昌市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支持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建设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

全力推动技能社会建设。把职业学校纳入重点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引导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一批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确保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积极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普遍实行“1+X”证书制度,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探索建立工作岗位、课程体系、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落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的有关政策。建设6个以上向社会开放的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开展职业意识及通用技术技能教育。

加快涉农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依托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乡村振兴学院,打造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乡村振兴带头人。2025年年底前,重点建设5个市级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10个示范专业点。

(五)增加中职学位供给量,缓解职普结构矛盾

推动中职学校提质扩容。适当增加中职教育学位,推动职普协调发展。“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加大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参与,创新中等职业学校体制机制改革。推广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办学模式,推动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市直、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和建安区各新建1所3500人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缓解高中阶段教育职普结构矛盾。

(六)加大培养力度,建设优质“双师型”师资团队

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支持高水平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动师资校企双向流动。实施职业教育名校长建设工程和职业教育“群星”工程,到2025年,全市范围内培育3-5名职业教育名校长、30名骨干教师、30名教学名师、30名名班主任和20个教学创新团队,选拔培养50名青年技能名师,重点建设2-3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

七、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引进更多高等教育资源,深化与河南农大校地合作,积极推进许昌学院、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中原科技学院新校区建设,全力支持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发展,促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产业优化升级紧密对接,使驻许高校整体实力明显提升,办出特色,不断提高高校对许昌产业发展的支撑与服务能力,打造区域创新创业高地。

(一)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实施高等教育特色发展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驻许高等学校整体实力稳步提升,办出特色。发挥许昌学院优势和特色专业优势,紧跟“双一流”建设步伐,以学科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应用型师资队伍,建成若干具有明显优势的专业集群和核心专业,打造若干创新能力较强的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产业优化升级紧密对接,努力把许昌学院建成学科专业有特色、人才培养高质量、服务地方贡献大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支持许昌学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增加办学层次,拓展办学空间,满足高质量人才培养需求。支持高职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狠抓特色品牌专业群建设,带动各专业群持续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产业学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班等工作,建设支撑中原地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加快高校对外开放步伐,促进合作办学实现新突破。

(二)支持高等学校创新发展

利用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联合区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整合校内外人力、技术、设备、场地等资源,优化配置,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培育组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示范性产业学院,建成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立各类创新平台向人才培养开放的长效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产业创新。深化校企协同创新,促进横向合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调整完善科研奖励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灵活的经费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激发教师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建立以高水平成果产出转化率和社会服务实际贡献率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与高等学校共建实际运行的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许昌市示范性产业学院,形成多元办学格局。支持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与企业建立钧瓷产业学院,构建现代钧瓷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体系,激发钧瓷文化创新与转化的内生动力,推动钧瓷文化产业发展。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重要科技创新项目和重大科技创新攻关,构建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

(三)提升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联动的校地合作长效机制。鼓励驻许高等学校与企业和县(市、区)共同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政产学研协同平台、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提升技术转化和企业孵化能力,力争进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行列。实施“成果转化加速计划”,推动横向合作科研项目及应用型成果产出转化大幅提升。加强地方特色文化的研究保护、传承创新和产品创意开发,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和引领力。积极发挥教育培训优势,推动继续教育稳步发展。积极发挥高校智库作用,加强许昌发展研究。聚焦育幼、物业、家政服务、教育培训、体育休闲、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加强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群)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注重引进国外高校先进办学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拓展合作项目,提升国际合作办学水平。积极拓展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支持鼓励教师赴海外学习进修、访问交流、科研合作等,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支持鼓励学生出国学习、海外实习、文化交流、境外就业等,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国际交流机会,开阔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化专业技能。推进许昌学院对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加大留学生培养力度,稳步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

八、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

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信息化创新应用,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提升信息素养与应用能力,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全面带动教育现代化。

(一)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硬件水平。升级网络基础设施,配齐校园计算机与多媒体终端设备,实现校园宽带网接入与无线网络接入的全覆盖。引入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与设备,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字校园的智能化升级与提升。加强薄弱地区信息化基础建设,实现城乡、区域、校际间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企业多元参与的建设模式,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应用系统,建立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手段,满足师生个性化需求和体验的新型教育服务云平台,为实施现代化教学提供基本保障。

(二)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以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建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的许昌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优质资源开发方式,引导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与政府、高校、企业等部门协作,开发与教材、课堂相配套优质数字资源,采用网络课堂、微课等形式向社会开放,促进教育公平。依照数字教育资源技术与质量标准,规范教学软件、教育游戏、在线课程等数字教育资源的建设、审查与准入,确保优质教育资源有序发展。探索建立对青少年数字学习产品的特殊评价审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对各种网络学习系统和资源的质量监督,构建安全有序的青少年信息化学习环境。依托许昌市智慧云与公共网络平台,整合市县两级数字教育资源,与省级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互联互通,构建许昌市“互联网+”公共教育资源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平台。完善资源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新型教育资源监管机制,形成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良好格局。

(三)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水平

提升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和学生信息素养,以适应新技术发展对师生教与学的时代要求。整合教师培训、电化教育、人事管理等部门与相关高校、知名培训机构,开展周期性信息化培训,推动广大教师、管理、技术等人员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完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标准及评估模型。利用智能教育助理、教学智能化助手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教师教学活动与学生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分析评价。鼓励和推动教师开展网上教研、在线备课、布置和批阅作业、在线答疑等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在线自主学习、完成作业、讨论协作等活动,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依托信息技术创设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环境,构建培养创新思维能力的教学模式,培养创新人才。

(四)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

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层次融合,探索新型教学方式应用。加强对信息时代学习者认知与学习行为规律的学习与研究,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课堂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制定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个性化培养方案。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教育、跨界学习等领域应用的新型教学方式。充分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不断深化技术在网络研修中的有效应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分析等信息技术,建立教育统计与管理信息系统、学校教学与科研系统和综合分析与决策系统。通过智能感知与信息自动采集分析,实现对学校教育活动与教学行为常态数据的伴随式精准采集、自动化有效分析、即时性督导评价,为政府、教育部门、各类学校提供基于“全数据”的监测、预警与决策支持。

九、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努力构建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推动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建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把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培训、培养和管理工作中,引导教师以德修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加大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教育世家等模范人物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教书育人楷模的师德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完善师德养成和师德提升机制。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完善教师信用体系和师德档案制度,探索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师道,涵养高尚师德。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建立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把“教师优先”作为一个原则。建立健全师德教育专家库,坚持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先进人物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培养高尚情操。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利用每年9月尊师主题月开展系列活动,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从而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构建校内外联动、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体制与社会监督机制,树立新时代教师新形象。

(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优化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各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着力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培养机制,全面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创新教师招聘办法,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持续开展对边远贫困地区对口支教工作。优化教师培训体制机制,重构教师培训组织体系,完善教师发展学科体系,打造许昌教师发展的学术高地。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整合培训、教研、电教等职能,建立许昌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落实市县财政按本级教师工资总额1.5%-2.5%、学校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开展县级教师发展试点工作,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常规化评估考核。

(三)建立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继续做好在职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工作。高质量完成“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等各级各类培训项目,建立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搭建从校级骨干到中原名师的9级攀升梯级,努力推荐省级名师、骨干教师,积极培养市级名师、骨干教师。积极推荐中原名师、“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中小学幼儿园)参加培养培育工作。实施“六个一百”强师培育工程,完成100名校长、100名后备校长、100名班主任、100名青年教师、200名许都名师、100名教研员的培训任务。完善提升200个“三名”工作室,坚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动态管理、奖优汰劣的原则,提升工作室内涵,扩大影响力,发挥“三名”工作室辐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打造许昌教育领军骨干团队。

(四)提升教师地位待遇

各级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责任,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待遇、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和职业荣誉感。健全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和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持续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住房建设工程,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学校管理、人才储备、招生制度、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力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创新教育服务业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出台《许昌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着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多元参与的更加符合许昌实际的高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教育评价体系。积极争取成为全省、全国教育评价改革试点,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学术支持和实践指导。进一步完善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开展地方、学校和单位试点,总结、宣传、推广地方和学校评价改革成功经验,扩大改革辐射面、受益面,以高水平的评价体系助力许昌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教师队伍资源,推进“县管校聘”改革

推进县域内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创新教师招聘方式,建立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教师招聘长效机制。落实“特岗计划”、小教全科教师和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落实“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准培养本土优秀教师。

(三)强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行教职工统筹配置

实行校长任期制,不断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逐步扩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范围,取消学校机构规格和学校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建立校长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对校长职级实行动态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评级晋档、确定职级制奖励额度、职务续聘的重要依据,形成“教育家办学治校”的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交流任职机制,丰富校长在不同地方、不同层级学校任职经历。完善学校领导退出机制,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创新编制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编制管理机制,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乡村小规模学校编制。逐步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并向农村、偏远地区薄弱学校倾斜。

(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巩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进一步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认真做好国家级中考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力争在高中阶段学校考录模式改革中走在全省前列,当好标杆和示范。进一步深入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继续将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纳入中招考试科目,积极探索人机对话音美考试及学校美育评价改革,研究论证将信息技术、英语口语纳入中考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深化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结合我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评价实施细则,优化提升评价平台,强化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强基计划落实中的运用,逐步将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向小学和高中延伸,深入探索综合素质评价区域化、校本化实施的有效路径,最终实现基础教育阶段全覆盖、广运用。

(五)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建设,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帮助学生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持续开展文明礼仪、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劳动创造幸福等教育,推动社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社会化。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教育观,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积极学习的能动性,科学合理布置学生作业,扎实有效开展课后服务,使学生学习效率明显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责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厘清职能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权责边界。优化监管工作流程,坚持从严从紧,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除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参与补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培训机构任职教师的任职资格、师德师风等的监管力度,整治教培机构市场师资良莠不齐问题。确保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教育费用负担显著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文件精神,理顺和完善我市教育体制机制,实现全市教育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科学量化的政策执行监督考核体系。以教育质量标准制度为核心,结合全市的教育实际,制定覆盖全学段、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的教育质量标准。以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为重点,着力缩小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差距。重点完善学校建设、教师成长、课堂质量和学生发展相关制度。形成畅通有序的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渠道,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教育治理的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

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学习研讨活动,不断增强教育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依法治教、按规施教、照章从教的本领,不断提升广大教师对国家教育政策的理解能力、执行能力。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市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给公办教育更多办学自主权,给教师更多的教学自主权,给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与选择权。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参与教育评价与管理,形成引导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合力。



十一、建设学习型社会,完善全民学习体系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优势,积极利用开放大学、自学考试、函授等方式,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推广城市书房,推进全民阅读,营造书香许昌氛围,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建立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政策制度体系,建立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强化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衔接,有序推进校与校、学校与行业企业、各层次培训机构之间实现学习成果互认。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支持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依托许昌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许昌社区大学,联合市、县职业院校和基层社区,建立覆盖城乡的终身学习服务网络。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的终身学习经费筹措机制,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健全终身学习服务机构办学水平评估机制。积极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乡村,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二)扩大终身教育资源

整合市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等各类优质学习资源,实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终身学习服务资源的融合共享,形成丰富多样的数字资源中心、资源联盟,支持线上线下、课内课外、远程现场、虚拟现实等多场景学习,为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提供接入通道和公共服务。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终身学习模式。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的供给载体和供给方式,提供电视、广播、电脑、手机与各类移动终端的全媒体学习资源获取方式,营造开放共享的学习环境。推动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创新发展,改造融合函授教育、业余教育、成人脱产班、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形成学习形式多样、质量要求同等的办学格局。

(三)办好城乡社区教育

完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各地把发展社区教育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的工作进程。联合市、县职业院校和乡镇(街道)基层社区,建立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服务网络。健全以市级社区大学、县级社区学院为骨干,以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居民学习体验基地为基础的社区教育五级办学体系。拓展县级职教中心、科普文体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社区教育功能,推动社区教育向基层、农村延伸,积极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申报1—2所省级示范性县(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充分利用市县职业学校专业师资优势,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均要建设1所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发展、党管人才队伍,深化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行政班子在学校议事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确保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

2.完整准确领会党的教育方针。深刻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宗旨方向、目标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将党的教育方针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列为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办学治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

3.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学校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法,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加大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力度。认真做好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构建党员经常性教育体系,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代会等群团组织工作,以党群共建推动学校教育健康发展。

4.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任学校领导干部。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学习研究,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抓教育、管教育的能力水平。打通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交流任职通道,市、县教育局长可以从优秀的校长中选拔,真正让懂教育的去管教育。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许昌教育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刚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不断扩大教育专项资金规模,科学编制教育专项经费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使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额用于教育事业,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重位居全省前列,确保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税务、财政和教育部门每年要定期开展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报告收支情况,确保现有教育资源不受侵占,确保腾退资源优先用于教育,靠盘活资源扩大供给,提高利用效率。要完善教育成本分摊机制,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承担,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应该由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承担。同时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财政、土地、登记、收费等方面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的相关政策,吸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设立“市长教育质量奖”,市财政局安排的奖金由每年600万元提高到每年1000万元。合理分配公共教育经费,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等惠民政策。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师资保障

广大教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和担当,坚持“三个牢记树立”“四个相统一”“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新时代教师队伍新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教师队伍。建立师德师风专项督查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首要条件和重要依据。进一步实施“互联网+教师教育”行动计划,构建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完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延伸。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研训一体,扩展校本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

(四)完善监督体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创设有利于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快速发展的法治环境。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由教育、财政、统计、审计和督查等部门共同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定期公布政府教育投入情况。健全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教育决策机制。健全教育督导体系,由过去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转变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督导的重点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等。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督政和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建立发展性、动态化追踪问责督导机制,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

(五)建立安全保障

落实“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指导大中小学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具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全力打造“平安校园”,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安全预案,组织好应急演练,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建立校园周边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

十三、实施要求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许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宏伟蓝图。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特明确以下要求:

(一)明确责任

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教育系统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紧密协作,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工程、计划落实到实处,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三个清单”,挂图作战,定时交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实施规划

各县(市、区)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工程和措施,制定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提出科学、可行、有效的配套政策措施,并全力实施。

(三)强化管理

强化规划实施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建立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把落实情况列为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定期通报、严格问责制度,对执行不力导致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的教育局长和校长亮黄牌,对不主动履行教育职责的职能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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