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为稳定学校教学秩序,规范学生顶岗实习行为,保护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结合betway体育app下载地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原则
第一条 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是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学生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学生毕业适应社会、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 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或个人均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
第三条 顶岗实习采用学校统一推荐和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法,委培生由委培方统一安排。
第四条 根据2+1培养模式,顶岗实习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的5月下旬或6月上旬;委培生顶岗实习时间以委培协议规定时间为准。
第五条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顶岗实习,否则,视为自动退学,取消其学籍。
二、顶岗实习手续
第六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交齐三年所有费用(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到招就办领填《顶岗实习申请表》和《学生实习就业协议表》,并按表中要求到用人单位及学校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到教务科领取《实习鉴定表》,到政教科办理毕业所需手续。
第七条 实习前,学校招就办要对实习单位进行调研和考察,报学校同意后,由招就办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个人联系的实习,由学生本人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第八条 离校实习前,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就业办的要求备齐应聘、实习所需的各种证件(身份证、健康证等),否则,不得离校实习。
第九条 学校统一推荐的顶岗实习岗位,实行信息公开、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办法;学生一经录用,不得辞聘,否则,学校不再予以推荐。
第十条 用人单位实习岗位不足时,经面试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省市技能大赛奖等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再统一安排顶岗实习:
1、没有合法身份证或年龄不到16周岁的;
2、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交齐学费的;
3、未办理离校手续的;
4、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第十二条 凡不按第六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而私自离校实习的,视为自动退学,取消其学籍。
三、顶岗实习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实习单位应合理安排学生的实习岗位,不得让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让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第十四条 实习生应接受实习单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服从分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如因本人违规、违纪而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五条 学校要商同用人单位,派指导教师对实习生进行管理、指导和教育,并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对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教育。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要为顶岗实习生建立实习及后续性就业档案;实习、就业单位有变动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办汇报。
第十七条 如因单位原因或岗位不适合,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核实,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后,方可回校另找单位。
第十八条 在实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1、未经用人单位或学校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自行在外联系住宿的;
2、无正当理由私自跳槽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指导教师管理,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
第十九条 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做好总结,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并于第六学期末,将《实习鉴定表》寄回学校教务科,否则,实习成绩按零分记。
四、其他
第二十条 二年制顶岗实习办法,比照执行;工学结合班顶岗实习办法另定。
第二十一条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有与此相抵触的,以此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